新冠肺炎致外配境外面談受阻 外交部仍拒改採視訊面談

政府針對來自越南、菲律賓等21國的外配實施「境外面談」制度,當事人須與配偶在母國經我駐當地館處面談後才可申請來台依親。

但因新冠肺炎疫情越南等國關閉邊境限制外國人入境,導致他們的配偶無法前去一同完成面談,連帶導致夫妻長期分離。因此今日立法院公聽會上,諸多民間團體與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蔡適應均要求外交部應將面談改為視訊方式,移民署也持此主張,但外交部態度保留,認為現階段尚不可行。

為了簡政便民,外交部於去年八月起試行「外籍配偶面談機制轉型案」,為期一年,針對此案是否續行,乃至於近期面對疫情如何持續落實面談的問題,羅致政辦公室舉辦公聽會。

新冠肺炎致外配境外面談受阻 外交部仍拒改採視訊面談

會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副組長周中興表示,去年試辦的轉型機制有三大精神,首先,如果首次面談認為婚姻真實無虞則駐外館處逕予通過;其次若顯有虛偽結婚疑慮逕予拒見;最後針對仍有疑慮待釐清者,核發停留觀察簽證,讓當事人能用配偶身分到台灣,再委請內政部移民署實地訪查,駐外館處審酌訪查結果作為最終准駁憑據。

周中興說,外交部未來會持續此一轉型機制。而針對疫情影響,導致去年各主要館處每月總計可面談七、八百人,今年四月起每月平均只有三十人的問題(許多本來要去越南的人因無法入境,面談時間一再大幅延後),他說因疫情各國採取人流管制不可避免,駐外館處採取採取以下四種作為協助:已獲依親簽證者免費轉換特別入境許可讓他們來台灣;並繼續維持面談等機制的運作;還對特別例外案件基於人道事由核發停留簽證准予入境;此外面對外國管制邊境;我方館處也洽駐在國政府開放我國配偶入境。

內政部移民署國際及執法事務組長張文秀則指出,若改成外交部直接核發外配停留簽證來台,再由移民署訪查後無疑慮者核發外僑居留證的做法,以移民署人力有難度,建議疫情期間,維持境外面談,但採視訊等彈性作法。

羅致政、蔡適應與會的民間團體也建議外交部應改採視訊面談做法,此外中山醫學大學副教授王雅倩建議,對尚無法入境者可排出三級優先順序。

元敬法律事務所律師王啟任則呼籲外交部把類似特別入境許可的制度顛倒過來,變成原則上尚未面談的外配都可先入境,例外有問題的再予以審查。新住民人權協會理事長楊聰榮則指出,如今有上千外配無法團聚,過往政府宣稱為防止人口販賣才制定面談機制,但現在很少人會透過假結婚方式來台,家庭團聚權是基本人權核,見諸我國簽署的兩公約也有。紐西蘭只要同居就可取得依親簽證,加拿大也是婚前就可取得,台灣卻因為面談阻絕,應轉型讓他們不用再出境辦理面談。

但周中興對民間三點建議都不接受,他表示仍將採取先到先排作法。而舉證責任部分,世界人權宣言也提到外國人入境並非基本人權,兩公約源自世界人權宣言,家庭團聚權只是宣示,沒有明確要求政府怎麼做,多數先進國家對外國移民簽證審查,也都是由申請人舉證沒有移民以外企圖,舉證責任在個人。

對於視訊面談建議,周中興宣稱,外交部做過研究,視訊面談與一般會議視訊功能與目的不同,雖然技術上都可以,但結婚面談,除了要翻譯錄音,還會做成正式紀錄並請兩造都看過再簽名。而且如果視訊是跨地舉行,技術上每一對都要花很多時間。

羅致政不滿周中興的回答,質疑周說的和能否實施視訊面談有甚麼關聯?他指出連台灣的法院都開始努力嘗試視訊,判一個人有罪與否都可以用視訊,為什麼跨國婚姻反而不行?因此他要求外交部將內部研究報告送到他的辦公室,並表示後續將針對是否採用視訊面談召開公聽會。

蔡適應也提醒,婚姻面談制度起初是因為擔心假婚姻情形,但這樣政府是否管太多了?台灣很多人結婚就離婚,照這邏輯台灣人婚姻也有問題,外交部領務局有必要扮演上帝角色判斷婚姻真假嗎?這樣有其困難,可再檢討思考。

個人曾經做過越南新娘仲介,也曾經協助客戶在法院與其還在越南的越南新娘協調離婚;當時,法官都能接受和願意以視訊方式,來詢問越南新娘的想法與意願;但我們偉大的外交部,仍舊官威很大,就是堅持自己方便的做法!

外交部的這些官員,雖然搞外交不是很善長,旦刁難台灣人民卻依舊很專業,連視訊都不願意,畢竟當慣了土煌帝,要他們開始真正做人民的公僕,真的很難!

所以,我還是覺得,政府推行正名運動多年了,就讓外交部正名為:跨國婚姻罪犯審判部;請參考:外交部早就該「正名」為跨國婚姻罪犯審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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